广西义务教育阶段(小学、初中)+高中的办理休学的流程、申请保留学籍的指南
核心规则:休学成功,学籍保留在原校;休学期间不能转学,由法定监护人(父母)申请,学生本人不能单独。
一、义务教育阶段(小学、初中)
申请前提:疾病、出国、其他不可抗拒原因,连续请假累计超过6周,无法正常到校上课;初三下学期原则上不予办理休学。
必备材料
1.监护人手写/打印书面休学申请书(写明学生信息、休学原因、申请休1年,监护人签字)
2.伤病原因: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、病历材料
3.出国就读:护照、签证等相关证明
4.监护人身份证、户口本复印件
办理步骤
1.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交全套材料,书面申请休学;
2. 学校初审,校长审核签字盖章;符合条件后,学校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系统发起休学业务,上传材料扫描件;
3.学校上报县级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审批;
4. 教育局审核通过,学籍系统标记休学;学校发放休学证明,学籍保留在本校。
义务教育休学关键说明
休学期限:原则1年;到期仍无法上学,监护人重新提交续休申请,再次走学校+教育局审批
义务教育不存在退学,学籍不会自动注销;休学期满1个月不申请复学,学校按规定上报,督促复学
复学:休学期满,监护人带休学证明、医院康复证明(因病)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,学校+教育局审批,安排就读年级
二、普通高中(高中)
申请前提:伤病、不可抗拒原因,一学期缺课累计超过总课时1/3,不能坚持学习;高三下学期原则上不办理休学。
必备材料
1. 监护人书面休学申请(监护人签字)
2. 伤病: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医学诊断证明、病历
3. 出国就读:护照、通行证、签证
4. 入伍:入伍通知书(入伍休学不受2年上限限制)
5. 监护人身份证、户口本
办理步骤
1. 监护人向就读高中提交书面休学申请+全套证明材料
2. 学校审核同意、签字盖章;学校在学籍系统发起休学申请,上传材料
3. 上报县级/市级教育主管部门确认审批
4. 审批通过,学籍系统登记休学,学校出具休学证明,保留学籍
高中休学关键说明
单次休学原则1年;在校期间累计休学最多不超过2年(入伍除外);满2年仍不复学,按自动退学处理,注销高中学籍
休学期满无法复学:监护人提交续休申请,学校+教育局重新审批
复学:休学期满,监护人提交复学申请、休学证明、康复证明(因病),学校和教育局核准,可安排原年级或下一年级就读
通用重要提醒
1.审批主体:义务教育由县级教育局审批;普通高中视学校归属,由县区/市教育局确认
2.材料真实性:医院证明是核心材料,教育部门会核验;虚假材料会驳回申请
3.时间节点:初三下、高三下学期原则不予休学,尽量在上半学期办理
4.休学期间:不享受在校上课、统考报名资格(按当地招考政策),学籍保留,不是退学
5.各地细则略有差异,正式提交前建议先联系学校学籍管理员确认当地最新要求